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征集会徽、吉祥物

发布: 2015-01-06 00:00 | 作者: | 来源: 宁波广电网

  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体育局承办的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将于2015年举行。为充分展示宁波市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增强全民健身意识,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设计语言具有象征意义。

  2.作品能够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作品设计内容包括名称、意图、颜色、寓意说明。

  4.吉祥物设计作品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设计形象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命名恰当、简洁。

  5. 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6.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7.应征作品设计稿件为A4彩色稿(电脑绘制,最多不超过4色)和文字说明2份、电子稿(JPEG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1份。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2月5日截止。

  三、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经专家组评选后,报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审定。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1.一等奖各1件,即作为本届市运会特定标志性作品。颁发奖金5000元和荣誉证书。

  2.二等奖各2件,颁发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

  3.入围奖各3件,颁发奖金500元和荣誉证书。

  四、投稿方法

  1.应征作品于2015年2月5日前邮寄(以邮戳为准,注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徽、吉祥物征集)至宁波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电子稿直接发送至Liuchang1898@tom.com;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须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邮箱,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3. 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修改权归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筹委会所有。

  4.作品提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或发生的损毁、丢失情况,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40

  联系单位:宁波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联系电话:0574-55008913;传真:0574-87276890

  电子邮箱:Liuchang1898@tom.com

  评奖结束后,将于2015年3月初在宁波体育局网站(www.nbty.gov.cn)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及获奖的会徽、吉祥物。

编辑:强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