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进行整体工作部署。3 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 号)中将发展工业设计塑造制造业新优势作为重点任务的第一项,并明确指出“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这是自2010 年工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之后,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国家从更高层面对工业设计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准确把握和更大力度的推动,国家对设计服务的发展注入了更强大的发展动力。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迎接新产业革命挑战的关键时期,文化产业创意设计做为高端综合生产性服务业,对塑造制造业新竞争力加快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圳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十分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中的作用,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深圳社会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发展,深圳荣获了世界“设计之都”、“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荣誉资质,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两大战略新兴产业融合将带来两大产业跨越式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深圳社会经济增长和竞争的有力抓手,深圳建设“智慧城市、质量城市”的战略目标,城市品牌和城市内涵需要创造注入,深圳设计正在向世界接轨,深圳设计引领中国,走向世界需要新的模式对接。在新时代大背景下,创意设计已成为制造业竞争的源泉和核心动力之一。灵狮集团发展十年,对已有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电子商务领域的大量国内外优势资源,集广告影视创作、拍摄、制作、发行、行业交流于一体的深圳梅沙广告影视产业化基地新资源等线下资源,以及为园区企业建立市场对接以及专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灵狮电商“设区网”线上资源,以国际大赛为集聚形式,更好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举办“2014 首届灵狮杯国际设计大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设计赛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设区网
协办单位:深圳梅沙广告影视基地
二、大赛主题
智造创新生活线上引领未来
三、参赛对象、时间、征集范围及作品规格
1、参赛对象
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设计机构、国内外院校、设计师(含工业设计师、平面设计师、服装设计师等)、手工艺制作者和产品制造企业、设计爱好者等。
2、作品征集时间:
2014 年10 月1 日——12 月8 日
3、参赛作品征集范围
(1)产品设计
家用产品:家居用品、卫浴用品、厨房用品等。
电子产品:智能可穿戴、通讯产品、视听产品等。
生活时尚:运动产品、休闲产品、旅游产品等。
个性饰品:手表、珠宝、眼镜等。
(2)广告影视平面设计
视觉设计(标识)
广告影视策划案
公益广告
涂鸦墙设计
4、作品规格(请参照不同的作品规格要求提交参赛作品信息)
1、产品设计类:
1)每件参赛作品提供最少一幅或最多五幅能清楚显示有关该设计的数码照片,以助评审团评选。每幅照片须为JPEG 格式,300dpi及不大于21cm×29cm。
2)中英文详述产品(在大赛报名表中统一填写,见附件一,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
3)严格按照作品提交模板提供作品信息。(具体说明及模板见附件二)
2、广告影视平面设计类:
1)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标识)
每位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多于5 件。每件参赛作品均需以优盘方式提供可供网络发布、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300dpi 及不大于21cm× 29cm),存储格式为JPEG,以助评审团评选。中英文详述作品(在大赛报名表中统一填写,见附件一,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
3)严格按照作品提交模板提供作品信息。(具体说明及模板见附件二)
2) 广告策划案:
每位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多于5 件。实物作品提交,策划书打印规格为A4 纸、不超过30 页,附件10 页以内另附,装订成册。随策划书提交策划案的电子版(word 格式),刻制成光盘。中英文详述策划创意(在大赛报名表中统一填写,见附件一,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
3)严格按照作品提交模板提供作品信息。(具体说明及模板见附件二)
3) 企业公益广告:
公益选题类以策划案类型创作,作品规格、提交方式及要求,按广告策划案类别标准执行。
4) 涂鸦墙设计:
作品以“影视”为主题,注重深圳梅沙广告影视基地影视元素的应用。要求积极向上,力求表现形式新颖、有思想内涵、有文化、领域宽广,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特视角。参与创作作品杜绝涉及色情、暴力、反动等内容。作品必须以Jpg 文件格式提交,并附以不少于100字的中英文字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内容阐述。(在大赛报名表中统一填写,见附件一, 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 严格按照作品提交模板提供作品信息。(具体说明及模板见附件二)
四、奖项设置
(1)已上市作品设计组
金狮奖:1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5 万
银狮奖:2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2 万
铜狮奖:3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5 千
优秀入围奖: 10 名证书
(2)概念设计及产品未上市设计组
创想金奖:1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3 万
创想银奖:2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1 万
创想铜奖:3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5 千
优秀入围奖: 10 名证书
(3)影视广告平面设计组
最佳VI 形象设计奖:1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1 万
最佳广告创新奖:1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1 万
最佳涂鸦创意奖:1 名证书+奖金人民币1 万
备注:经主办方审核后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参与深圳梅沙广告影视基地文化墙的涂鸦制作。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以终评结果为准。
五、征集方式
1、邮件投稿:business@leos.com.cn
2、邮递投稿:深圳盐田区沙头角工业东街盐田国际创意港2 栋5 楼商务管理部(518081)
六、评奖时间
1、初评时间2014 年12 月9 日-12 月10 日
2、终评时间2014 年12 月10 日-12 月12 日
七、大赛评委会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相关重点高等院校知名教授、著名设计师、黄金珠宝、互联网及传媒领域知名企业总裁、知名涂鸦艺术家、国际专业组织成员等组成,负责各类奖项的评定。
八、评审要求
(一)产品设计类作品
1、产品或设计方案体现其原创性和个性化;
2、产品或设计方案能体现时代的发展潮流,表现新工艺、新材料;
3、产品或设计方案体现不同地域的文化内涵;
4、产品或设计方案能体现健康、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主题;
5、产品或设计方案能体现功能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二)广告影视平面设计类作品
广告影视平面设计类参赛作品要体现其创意概念、表现技巧、作品主
题。
九、参评程序
1、参赛者于2014 年12 月8 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参赛报名表、准备好的参赛作品交于主办方;
2、由组委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3、评委会于2014 年12 月9 日至10 日对具备参评资格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
4、评委会于2014 年12 月11 日至12 日对具备终评资格的作品进行终评。
5、获奖作品及单位于2014 年12 月13 日将在设区网及灵狮官网公示;
6、本届评审活动免收报名费及评审费(可能发生的产品运输及展览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十、参赛说明
1、活动实行实名投稿制,作者提交作品时,必须填写大赛报名表,以便联络活动投稿者及时参加大赛的各项活动。
2、支持作品原创性,参加活动作品应确保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参赛人员参赛作品邮递费用自理,已上市类作品归还邮费由大赛举办承担,所有概念设计、产品未上市设计作品及广告影视平面设计作品概不退还。所有作品请作者保留原始文件。
4、本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刊登、展览及出版本次活动项目、方案,作宣传之用,不再另付稿酬;
5、凡参加本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6、“2014 首届灵狮杯国际设计大赛”评委会将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当参赛者要求公开、修改或延期使用其提供的信息时,评委会经过身份核实后给予答复。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2014首届灵狮杯国际设计大赛报名表
报名表及作品模板在灵狮集团官网自行下载,请将此报名表和设计作品一起通过网络发送到大赛指定E-mail。或将报名表和设计作品邮寄或直接送达。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工业东街盐田国际创意港2栋5楼 邮编:518081
参赛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2014.12.8
大赛联系人: 蒙小姐
电话:0755-82795301转856 传真:0755-83002865
大赛指定E-mail:business@leos.com.cn
报名表及作品模板下载地址:灵狮集团官网www.leos.com.cn
PS:有意向参赛的个人或团队也可与江苏(太仓)LOFT工业设计园联系,欢迎您的参与!!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12-53876850
编辑:强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