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淄川·创启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意项目征集活动

发布: 2016-12-27 00:00 | 作者:大赛组委会 | 来源: 设计·中国

  为加快山东省《大学生创业“精英引领计划”》在淄川区推进,推动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全面实施,建立完善全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决定开展“创业淄川·创启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意项目活动暨第一届淄川区创业创意大赛。
  一、活动范围
  山东省境内5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在淄川区辖区内已创办或有意向在淄川区辖区内创办企业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加报名
  请参加人员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相关报名材料附后)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人社所汇总后报区就业办创业指导科;有创业意向还未创办企业的,直接报淄川区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科(区人社局一楼,联系电话5280407)。
  外地参加人员可直接邮寄到淄川区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科,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66号,邮政编码:255100。邮寄请注明“创业淄川·创启未来”创业项目征集。
  三、奖项设立
  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区人社局组织省创业导师团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活动项目进行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举办这次创业创意项目征集活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镇、办、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镇、办、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要充分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大学生创业者积极报名参加。区人社局要加强活动组织,精心安排评委会成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选拔出优秀创业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对活动的政策支持。
  (三)树立典型,落实服务。这次活动不设期限,每年年底举行一次评选,通过活动要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对于获奖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企业和项目并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优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优秀项目在淄川区落地。

 

(编辑:王志强)


附件1:“创业淄川·创启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活动方案.docx
附件2:“创业淄川•创启未来”创意大赛报名表.docx